证券代码:600261证券简称:阳光照明公告编号:临2014-001证券代码:600261证券简称:阳光照明公告编号:临2022-00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编号:2021-026),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2021-027)。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拟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从2021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
6.二、回购实施情况(一)2021年6月1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7.2021年6月17日披露了《阳光照明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9.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以及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
11.(二)2022年1月5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7,44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回购最高价格4.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68元/股,回2购均价4.0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0,370,213.62元(不含交易费用)。www.9995566D.com!
12.(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13.(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14.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15.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2021年6月1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21年-028号公告。
2021年7月6日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7,500股,增持金额30万元,增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
2021年11月2日,总经理QIXIAOMING(齐晓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0,000股,增持金额10.92万元,增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除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和总经理QIXIAOMING(齐晓明)外,其余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不存在买卖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注销安排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2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37,443,300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股份总数本次注销后股份数(股)比例(%)本次注销股份(股)本次不注销股份(股)股份数(股)比例(%)有限售股份000000无限售股份1,452,102,93010037,443,30001,414,659,630100股份总数1,452,102,93010037,443,3001001003(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478,064股。
2021年4月17日、5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37,443,3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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